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要回,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可以要回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不是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要回;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赠与财产未交付给第三人; 5、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赠与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以上情形之日起一年内要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