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缴纳过程中有病死亡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家人可以去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帐户缴纳的全部金额和利息,以及领取一性怃恤金、丧葬费补助。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