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决定抚养权归属,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如果孩子是两周岁以下的,法院会判决由母亲来抚养孩子。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则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