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有何区别?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最初由1954年宪法确立,现行宪法再次规定,1989年《行政诉讼法》有所发展。1994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确立与实施将会从很大程序上更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职权。 二、拘留和拘役有何区别? 拘留和拘留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拘留是刑罚方法的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但其间存在明显差异:第一,适用对象不同。拘留适用于犯罪的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7种情况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犯的第二,适用的机构不同。拘留和民事拘留由法院适用,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第三,期限不同。拘留期限不超过1个月不超过6个月;刑事拘留期限最多延长至30天;行政拘留期限不超过1天不超过15天;民事拘留期限不超过15天。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