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形下产生废标?
释义
    哪些情形下产生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 2、串通投标; 3、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4、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5、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且拒绝提供合理书面说明; 6、未能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 7、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差,包括: 7.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担保有瑕疵; 7.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章; 7.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4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5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7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9、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1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3、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以上情形之一均可导致投标文件变成“废标”。从而剥夺投标人订立合同的商业机会。那么,在招投标过程中提前进行预防就显得非常重要。实践中,需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对一些细节问题加以注意。 工程建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7: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