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终止的常见情况 |
释义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履行、抵销、提存、免除、同归于一人以及其他法定或约定终止情形。合同解除则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拓展延伸 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约定,当合同中的某些情况发生时,合同可以终止并解除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常见的法律依据包括合同法、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终止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当发生合同终止的情况时,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其次,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履行终止合同的相关义务,如退还款项、返还物品等。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保障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合同终止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债权债务出现特定情形时,债权债务关系可以终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终止的程序包括书面通知、协商解决争议以及履行终止合同的义务。合同终止的法律依据和程序对于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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