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户籍在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法律分析 自本通知发布次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外地人在燕郊买房条件的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燕郊买房条件: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对于在燕郊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燕郊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燕郊的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燕郊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燕郊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燕郊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燕郊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外地人在绍兴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1、在绍兴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或者在中山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绍兴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在绍兴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绍兴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外地人在绍兴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1、在绍兴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或者在中山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2、绍兴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在绍兴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绍兴没有房屋。 4、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该内容由 张孜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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