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冒用它人商标如何处理 |
释义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是否构成刑事罪,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至关重要。 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二十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五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两种以上,并且非法经营数额超过十五万元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超过十万元的,属于刑法第213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非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获得的营业金额,包含销售金额和未销售商品的库存金额。 违法所得数额是指在除去成本后行为人所得到的利润。 一、侵犯商标权判定标准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的价值和起源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至今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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