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败诉后经济拮据怎么办 |
释义 | 在债务起诉后,如果欠债者没有足够的资金,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尽量协商解决,二是向法院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三是分期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逾期不履行且无财产可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败诉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有三种解决途径:首先,胜诉方可以要求法院将被告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待其具备偿还能力后进行执行;其次,败诉方和债权人可以协商,向债权人说明目前确实无力偿还债务,请求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第三,双方可以协商分期还款,降低短期内的还款压力。双方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确定还款时间和金额。 欠债起诉后没钱还的话有以下解决办法: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支付令十五天后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如果无钱而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强制执行后没有财产可执行的,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结语 无论是在欠债起诉后,还是支付令十五天后,如果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务,都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强制执行或分期还款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处理过程中,债权人应该尽量保持冷静,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的种类和交纳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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