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患者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 法院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将审查患者提供的伤病报告、医疗结算账单等。 对于及医学专业等问题,法院可邀请走访医学专家进行咨询,必要时到病人就医的医院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