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第三十七条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第六十二条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六十四条 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