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怎样操作继承才归个人 |
释义 | 房屋通过设立遗嘱操作继承声明房产属于一方归个人。遗嘱生效后由其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办理遗嘱公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配偶死亡房屋可以怎样过户 配偶死亡房屋过户方法: 1、夫妻一方死亡时,有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有遗嘱的,原属于配偶的一半财产赠与。如有必要,健在的一方应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产权证等材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夫妻一方死亡并留有遗嘱将财产遗赠给别人的,受赠人需要转让赠与的,健在的一方应配合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应携带所需资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夫妻一方死亡但未留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财产所有权和补偿。协商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继承公证。要求房屋的继承人携带所需材料和公证书原件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二、遗嘱公证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遗嘱公证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的派出所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被继承人所在的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遗嘱继承人证明; 3、遗嘱继承人的证件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房产的房产证或者是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办理房产继承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产权证书; 2、遗嘱继承房产的公证; 3、继承人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夫妻双方死亡的房产如何过户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屋可以转让,但是应当经过其他有继承权人的同意。具体的房产过户手续因是否有遗嘱而不同: 1.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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