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分公司需要出资吗 |
释义 | 成立分公司不需要出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不需要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出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管理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出资协议是公司成立必备的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出资协议并不是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但股东履行出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必备要件,出资的问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成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吗 成立分公司需要公司章程。成立分公司需要拟定章程,可以参考总公司的章程来拟定。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成立认缴出资是否有期限 公司成立认缴出资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股东认缴出资是有一定期限的,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缴出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成立分公司还需要改章程吗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公司成立后股东出资怎么处理?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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