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年休假是不是法定假 |
释义 | [观点一]年休假是法定假。理由是:《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观点二]年休假不是法定假。本人赞同这种观点。理由是: 所谓年休假制度,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的连续休假制度。 1、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由于当时劳动合同制刚刚开始全面实行,如何实行年休假制度尚需进一步研究,所以,劳动法还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1995年5月1日实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已将职工工作时间修改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在国务院尚未作出新的规定之前,企业可以按照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安排职工休假。” 国务院至今尚未出台年休假的实行办法,因此,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规定之前,可以根据原办法安排职工休假。 2、在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一、各地区、各部门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任务,不另增人员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二、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休假时间要注意均衡安排,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职工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三、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并分别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备案。四、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上述精神自行确定。”《通知》第六条还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原自行拟定的休假办法和临时措施,凡与本通知规定相抵触的,立即停止执行,均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3、广东省劳动厅1997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虽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不符合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此外,该规定中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也不属于强制性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