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都有什么规定呢 |
释义 |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规定如下:居间合同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居间人未违约且已提供委托人订约机会,介绍委托人达成目的并完成居间活动即为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有权获得报酬。 法律分析 居间人报酬的规定如下:居间合同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居间人没有违约行为,并且已经给委托人提供了订约机会,居间人通过介绍使委托人达成了目的并且双方已经完成了居间活动,那么居间人就有权利获得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必要费用请求权】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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