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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支部委员会设立标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和设置,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是单数,以3—5人为宜。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有些工作不一定要设专门委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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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3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