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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第三辆车撞第二辆车又撞到第一辆车责任怎么划分?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是二次事故。分两个事故。首先第一个事故,按照交规是追尾,追尾的责任是后车的全责,即第一个事故是第二辆车的全责;第二个事故,需要看第一个事故后,第一辆车有没有按照交规码放安全警示牌(即三角牌),如果码放了的话,是第三辆车的全责,如果没有码放三角牌的话,第一辆车有次要责任,第三辆车的主要责任。这个案例是第一个事故刚刚20秒,第一辆车来不及码放三角牌,这种情况是第三辆车的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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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