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确立证明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关系确立证明: 1、工资转账凭据; 2、考勤记录; 3、工作证件; 4、人证; 5、业务相关证据等等; 6、加班的证据; 7、入职通知书; 8、录音证据。 一、证明一直居住的证明 在证明经常居住地时,我们可以利用的证据有:1、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2、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3、房屋权属证书;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6、其他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证人证言等二、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证据,我们可以提供的证据有:1、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押金收据等;2、向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的凭据;3、工作单位的负责人、同事的证人证言;4、交纳“四金”的凭证和管理机关的档案记录等。 二、劳动局仲裁要哪些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三、劳动仲裁怎么裁决? 仲裁时,需要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双方签约的劳动合同是最有力最关键的证据。另外,工资条、工资银行流水、员工卡、考勤记录、社保记录、入职通知、工作记录、和上司同事的工作沟通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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