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制度流程 |
释义 | 三审指的是责任编辑对书稿进行初审也就是一审,编辑室主任或由出版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复审也就是二审,社长或总编辑或者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终审也就是三审。三校指的是先由照排人员毛校,然后出初样,送校对室校对。校对人员对初样一般是一校、二校连校。初样经两校后,称为“一校样”。一校样经照排人员改样后出样,交校对室进行第三次校对。校对人员第三次校对后,责任校对应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校次的质量,并负责付印前的通读工作。 1.一审:责任编辑初级审核 (1)仔细阅读书稿作者稿件全文,了解全文书稿的基本情况,查看稿子是否符合国家出版范围,排除含有不符合出版法律法规的内容。 (2)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 (3)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4)对外稿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稿处理。 (5)对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稿件填写基本的选题报表。 2.二审:主编复审 (1)责任编辑将选定稿件,送交主编二审。 (2)主编根据出版物宗旨、稿件质量和责编意见,对稿件作全面审查,并签署能否出版意见。 (3)主编对样稿进行审核,并对样稿标题、副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后署名和日期交责任编辑修改。 (4)主编对视觉总监、责任美编及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的清样进行审核,无误后署名和日期交执行总编审核。 3.三审:执行总编终审 (1)主编按栏目类别分批送执行总编终审。 (2)执行总编签署能否出版的定性意见,返回主编安排排版。 (3)主编将署名和日期的清样交执行总编终审,执行总编对标题、版式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或批清,署名和日期并返回主编进行修改。 4.一校:一校是在通过初校的基础上进行,责任编辑对撰写的原稿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编辑必须在校对表上签上校对意见。经主编审核签发后由编辑进行排版。 5.二校:责任美编出大样交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撰稿作者及责任编辑对大样进行文字、标题、图片说明、版式的逐一校对,并与原稿对照对红。责任编辑根据二校样(大样)的版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调整版面,定下当期版面并清点校样,校稿人员和责任编辑署名和日期后交主编审核。 6.三校:排版责任编辑与版面原稿对红,并进行改动,审定批清后返回责任编辑,并交责任美编逐字逐句修改,检查无误后,出PS文件。 一审是由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质的责任编辑负责,其需要对书稿进行通篇编辑加工,完成后写出审读意见,并将书稿交给二审; 二审是在一审的基础上进行,由具备高级职称或编辑部负责人承担,二审结束也要提交审读报告,之后将书稿交给三审; 三审一般由出版社正副总编辑或编辑部主任负责,由其结合一二审意见对书稿进行检查和宏观把握,并写出三审意见。 三审结束后才能进入校对程序。如果三审中提出的意见比较多,还需要请承编单位进一步核实修改,然后才能排出一校样。三审的目的是提供符合“齐、清、定”要求的书稿,交出版科发排。 “三审制”由责编初审、编辑室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形成的三级审稿制度,是国家规定并长期实行的出版社内部审稿制度;“三校制”是指从稿件编辑到最后签发,最少要经过专职校对人员进行三次校对。“三审三校”制既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审稿方法,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完善编辑修改稿件时存在的失误、纰漏,从而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立体编审模式。“三审三校”制度既是学术作品的过滤器,也是学术出版的指南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条 信息、文稿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拟稿人员负责一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拟稿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各负责人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涉省市区领导的相关信息,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定。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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