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的遗产,子女不一定要平分。如果父母的遗产是合法继承的,即父母没有立遗嘱的,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平等的继承权并不一定意味着平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应当分配遗产或者少分。继承人同意的,遗产分配也可以不平等。子女有下列情节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