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护令怎么撤回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身保护令一般适用于有家暴的离婚案件中,人身保护令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发送给辖区内的公安部门的时候,应该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所处地的公安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协助落实人身保护。人身保护令由申请人申请法院裁定撤回。 一、人民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长?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予以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在有效期限内,人身保护令可以包括以下措施:第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第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第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第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二、家庭暴力受害人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 1、受害人、其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2、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以及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3、法院一方做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定; 4、人身保护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三、家庭暴力行为如何能快速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受害者快速申请人身保家庭暴力受害者快速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方式:家庭暴力受害者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