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居住权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1、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是: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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