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患精神病的离婚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配偶患精神病的离婚程序有: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 2、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受理、审理、判决等; 3、判决生效后,依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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