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人身故后参保人的亲属需到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医保个人账户终止手续。 参保人去世后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向当地医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 人过世后医保卡内的账户余额处理方式如下: 1、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 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3、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4、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如果继承人不知道医保卡密码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继承权证明书。 养老保险继承需要的材料如下: 1、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亡者与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及个人账户金额继承资格证明》一式2份; 6、继承人委托缴费单位办理手续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