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怎么区别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 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时效中断则发生在时效开始后完成前的任何时间同。 2.根据的事由不同。时效中止规定的是当事人行为以外的客观情况;而时效中断则规定的是当事人的行为。 3.产生的效果不同。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若为分期履行的合同,则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起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有: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 诉讼 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