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1、登陆到公积金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之后,找到个人信息----个人提取里面的“提取业务预约”业务。2、进入预约公积金办理申请,选择"提取原因"(根据情况提取)--选择您最近的银行网点和预约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3、设置好之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公积金,输入验证码结束。4、预约成功会有一个预约号和预约信息可以发送到您手机提醒。到时候带好身份证(重要)和银行卡到预约的网点,进行提取公积金即可(金额会转到您的卡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