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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名下公司有贷款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释义
    不可以注销公司。需要先进行清算,再申请破产。企业有贷款虽然不能注销,但是是可以转让的。企业注销进行清算时,如果办理贷款时追加了个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企业的贷款将会向个人追偿。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一、有限公司能注销吗
    可以。有限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一、注销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公司依法责令关闭。二、首先进行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三、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四、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五、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六、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七、注销印章。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二、造成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公司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高营业期限,又未强制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我国公司章程任意规定的事项。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预先约定公司的各种解散事由。如果在公司经营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可以决议公司解散。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因不设股东会,其解散的决定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作出。
    4、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当公司吸收合并时,吸收方存续,被吸收方解散;当公司新设合并时,合并各方均解散。当公司分立时,如果原公司存续,则不存在解散问题,如果原公司分立后不再存在,则原公司应解散。公司的合并、分立决议均应由股东会作出。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行政处罚时,必然引起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并于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6、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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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