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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职人员缓刑不开除
释义
    会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话是会被开除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因为缓刑其实也是属于有期徒刑的一种,这是符合被开除的法定条件的。况且,并非所有的被判处缓刑的这部分罪犯在缓刑执行期满以后就真的不用再去服刑了,也有一部分人就是在缓刑期间又继续犯有新罪,不知悔改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触犯刑法之后仍然不被开除的这种情况,除非是量刑的结果都是在有期徒刑以下的类似于拘役、管制等这种情况。所以说,事业单位开除了被判处缓刑的职工这并没有什么违法的,事业单位尽管并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的性质,但是对于职工个人素质和其他各方面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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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4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