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异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申请商标异议要准备如下材料: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异议证据等。且若当事人委托第三方申请异议的,还应当向商标局出具委托合同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一、商标异议答辩时限具体多长时间 商标答辩异议的时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局收到注册异议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异议人进行答辩,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二、执行异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等等。 三、委托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 (一)商标异议申请书; (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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