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的标准: 1、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如果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