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莆田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
| 释义 | 一、莆田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3.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莆田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受理所需的材料 1.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该表由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医疗机构版)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1页纸上);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的《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一份; 6.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需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以上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业务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明。 三、莆田护士执业重新注册的法律依据 1、《护士条例》 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五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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