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抚养权的变更可以提起上诉,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殴打子女的行为,这种情况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他们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并且自己有抚养能力;最后,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孩子。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情况,抚养权可以被变更。 法律分析 具有以下条件时,可以提起上诉来变更抚养权: 1.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殴打子女的行为,这种情况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2.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他们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并且自己有抚养能力; 3.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拓展延伸 抚养权变更条件是什么? 抚养权变更条件是指在抚养权发生变更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可以终止:父母与子女间以生育或领养等方式形成抚养关系,父母与子女已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父母与子女有法定代理人一致或者有遗嘱指定由父母抚养,父母与子女有其他具有法定或者约定意义的抚养关系,父母与子女依照本法规定具有其他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发生法律行为或者因法定事由发生法律行为,父母与子女的抚养关系终止。因此,在抚养权发生变更时,需要满足以上条件之一。 结语 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如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以及父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有虐待、殴打子女的行为等。如果满足了这些条件,可以提起上诉来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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