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抚养权可以上诉吗? |
释义 |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有误的,会依法撤销判决或者改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应当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所需的资料有:上诉状、个人身份证、相关证据材料、一审判决书等。其中,上诉状中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身份信息,还要写明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最重要的部分是上诉请求及事实与理由。上交材料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对于决定受理的案件,会择日开庭审理,届时当事人双方需到庭参与庭审。 一、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经过起诉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裁定几个基本的程序。 1、起诉和受理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1.准备起诉 起诉状要载明对方详细信息、起诉请求、理由、证据资料. 2.立案 要带起诉状、钱、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立案. 3.开庭审理 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4.等待判决结果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要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在执行前,还涉及上诉、二审审理、判决。 进行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6、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当事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民法典中宣告婚姻无效是否可以上诉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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