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证件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审查;评定: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 具体流程: 1、本市户籍有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市残联或各镇残联办领取《残疾人证》申领登记表。 2、按要求填写完毕后并加盖镇残联公章。 3、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申领登记表到指定医院检测。 4、残疾检测的标准现依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伤残须治疗满一年后方可参加检测。 6、市残联初审后将申领登记表(携带两张两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残联初审。 7、市残联初审后按月送上一级市残联审核批准。 8、批准后,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办证人到指定地点领证 9、残疾人证遗失需登报申明后方可补办。 残疾人证发放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理。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