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期间,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当事人发现自己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但具体申请流程和条件应该如何呢?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接到法律援助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和案件复杂程度等情况,确定适用的法律援助费用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被告人无辩护人并且自辩不利于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无能力支付诉讼费用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交。”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根据经济状况、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等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将确定适用的法律援助费用标准。此外,被告人无辩护人或自辩不利于案件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当事人无力支付诉讼费用时,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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