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挡光的赔偿标准 |
释义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中小城市大寒日日照时数不低于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至16时。《住宅建筑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获取日照而要求邻人限制其房屋或其他工作物的距离或高度的权利。采光、日照权的侵害不仅体现在对物权的侵害,还可能导致健康权、身体权等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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