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抗诉时效为多长时间? |
释义 | 律师解析: 行政案件的抗诉时效是2年。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抗诉: (一)人民法院对依法应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 (二)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当事人撤诉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至八十六条的规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 (四)原判决、裁定错误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存在或者效力的; (五)原判决、裁定认定行政事实行为是否存在、合法发生错误的; (六)原判决、裁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举证责任规则的; (七)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八)原判决确定权利归属或责任承担违反法律规定的; (九)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十)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由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九条 抗诉应当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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