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非正规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生产组织管理及劳动关系运作等均达不到一般企业标准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社保: 新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灵活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缴费。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参保,大家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缴费基数在本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进行选择,具体有哪些档次可选,以当地规定为准。 一般来说,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两险,缴费比例分别是缴费基数的20%左右和8%左右,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