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认定盗窃罪不是必须人脏俱获。可以用于证明盗窃事实的材料除物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外,还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电子数据等。只要证据达到充分确实的程度即可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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