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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按人头拆迁分房父母不给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一、房屋拆迁父亲不给我安置房怎么办?
    父母房子拆迁子女在一定条件下也是能获得赔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屋面积和户口一起综合考虑计算的。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共居人,不是只要户口在就可以得到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中,有对人口的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三、拆迁安置房的处理办法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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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