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及法律依据,以及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劣药罪的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知是假药而出售或提供他人使用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构成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劣药罪的区别在于对象、构成标准和社会危害性。假药的危害大于劣药,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罚更重,最高可判死刑。 法律分析 一、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就会构成销售假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劣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结语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刑罚将根据危害程度判处不同刑期和罚金。与劣药罪相比,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和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社会危害性和刑罚也不同。因此,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法律规定的刑罚更为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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