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效期有多久 |
释义 | 依法订立的遗嘱长期有效,只要该遗嘱生效后,一般就可以一直是有效的。如果不具有导致其失效的要件,一般就不得在撤销或者变更了。当事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需要按遗嘱的约定来进行继承。 一、合法有效的遗嘱要符合哪些条件 合法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事实上,订立遗嘱后,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所以遗嘱有效不公证不影响继承。 二、公证过的遗嘱哪些情况下会失效 经公证的遗嘱在下列情况下也可能失效: 1、遗嘱内容侵犯国家、公众或第三人的利益; 2、立遗嘱后遗嘱人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权; 4、遗嘱不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他一份全部失效; 6、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法院判决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和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终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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