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怎么生效 |
释义 |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无论是否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都要求遗嘱人有订立遗嘱的行为能力,且该口头遗嘱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在精神状态迷糊的情形下订立。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处于战争状态,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或者是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在场是指在订立遗嘱的场合,时间和地点都要与遗嘱人一致。而见证人并不是随便两个人都能承当的,至少见证人要有见证的能力即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有证明和作证的能力。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一种,均要求遗嘱的受益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遗嘱继承,超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遗嘱无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求遗嘱的内容合法,不仅仅是形式上,还要求遗嘱继承指定的遗产合法,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非个人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该无权处分的财产的继承无效。 一、口头遗嘱证明材料 口头遗嘱的证明材料有见证人的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材料。订立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当事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遗嘱取代口头遗嘱。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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