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一审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来说,判决大约需要一两个月。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根据法律效力文件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确保权利人权利的实现。 一旦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为申请人,被指定履行义务的人称为被执行人。 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申请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有义务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 申请执行期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