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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包人解除建设工程合同时需满足的条件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若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标准或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并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法律分析
    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拓展延伸
    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程序
    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通过满足一定的条件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如一方违约;2.法律法规规定的解除条件,如不可抗力事件;3.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条件,如双方达成协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2.协商解决争议;3.履行解除后的后续事项,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程序是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对于避免纠纷和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条件与程序是确保各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对于避免纠纷和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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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4: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