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人的“协助义务”,能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吗? |
释义 | 如果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的协助,定作人有义务提供协助。如果定作人没有提供协助,导致承揽工作无法完成,承揽人可以要求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协助,并可以延长完成期限。如果定作人未能按时提供协助,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的协助义务则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实行。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规定,如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的协助,则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若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揽工作无法完成,承揽人可要求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且可顺延履行期限。若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则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人的协助义务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行业惯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八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必须协助的义务有很多种,为避免发生争议,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