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2.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为:,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补领申请。2.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