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陕西省西安市纪委驻市外侨办纪检组制定外事活动“十八条禁令”,为开展工作念好“紧箍咒”。“十八条禁令”的内容包括严禁在外事活动中发表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参加未经批准的外事活动,严禁借外事活动之机变相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等。纪检组加强对“十八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相关单位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条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