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离婚判决书遗失的补办方式:一般情况下,遗失人可凭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然后,从法院复印一份、并由法院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该复印件才有效力。 一、消防证丢了怎么补办 首先在媒体上刊登遗失证明,然后凭遗失证明的报刊去公安消防注册办申请补办。补发证书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遗失声明(市级报刊)的整张报纸原件;个人补办证书的申请;单位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与原证书照片相同底版的照片一张。 二、房产证挂失的流程是什么 房产证挂失的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补办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 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 房管局办理 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 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三、合同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 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复印件是指公章属于复印的情形。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因为复制的原件上本身就有印章,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为准,复印件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大多是用来说明情况,而不像合同原件一样用来证明合同的效力等。从诉讼证据上来说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表明,当事人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其次才能考虑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院审判庭的案件承办人因办案需要,可以调借本单位归档的档案,有明文规定须经领导批准者除外。非归档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诉讼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 第十七条 调阅或借出的诉讼档案要按时催还。还回时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报告领导并及时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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