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只要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用户,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只要满足了准许提取的相关条件,那么就是可以自行提取出来的。 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对房屋进行购买,建造,翻修等; 2、离休,退休人员; 3、已经完全失去劳动的能力,并且劳动关系解除; 4、出境定居人员; 5、需要偿付购房贷款本息的人员; 6、房租多于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